我国烟草概略

我国烟草概略

时间: 2024-01-17 08:07:27 |   作者: 合作品牌

  我国烟草职业施行统一领导、笔直办理、专卖专营的办理体系。国家烟草专卖局、我国烟草总公司对全国烟草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会集统一办理。

  1981年5月,国务院决议对烟草施行国家专营;1982年建立我国烟草总公司;1983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法令》;1984年建立国家烟草专卖局,与我国烟草总公司一套组织、两块牌子。

  1991年全国人大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法施行法令》,以法令方式建立和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准则。2005年11月,经国务院赞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职业财物办理体系深化烟草企业改革的定见》(〔2005〕57号),清晰烟草职业继续施行“统一领导、笔直办理、专卖专营”的办理体系,我国烟草总公司依法对所属工商企业的国有财物行使出资人权力,运营和办理国有财物,承当保值增值责任。

  2008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家烟草专卖局“三定”计划,对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作业责任作了进一步清晰。经过上述几个阶段,我国逐渐形成了以“统一领导、笔直办理、专卖专营”为中心的烟草专卖准则和办理体系。其间专卖专营包含三定答应准则,即:烟草专卖品出产和进出口的法定答应证准则,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烟草专卖品出售和运营主体的法定答应证准则;烟草专卖品运送的法定准运证准则。

  现在,全国烟草职业员工总数约52万人,设有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33家,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451家,县级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或营销部)2426家;省级卷烟工业公司19家,卷烟出产点94个;打叶复烤企业26家;各类多元化企业506家;在境外出资建立卷烟工厂和配套企业30家。还有直属科研单位和烟机、醋纤等出产企业。全国有520多万户卷烟零售户,92.4万户种烟农户,烟草工业触及2000多万人的工作与生计。

  我国烟草职业施行专卖专营体系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以及当地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充沛的发挥职业办理体系的优势,不断深化改革,强化专卖法律,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狠抓根底办理,促进了经济效益逐渐的提高。2019年烟草职业完成工商税利总额12056亿元,同比增加4.3%;上缴财务总额11770亿元,同比增加17.7%,税利总额和上缴财务总额创前史顶配水平,为国家和当地财务增收、经济发展作出活跃奉献。

  主管: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办:国家烟草专卖局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标识码:bm64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