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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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11-30 16:50:39 |   作者: 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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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巡察组向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察组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中指出我局存在3个大方面13项问题,局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会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全文传达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强化思想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真抓真改、严抓严改、常抓长改,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干部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组成员苗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每项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制定了《滕州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滕退伍军人党组字[2021]24号),对每项问题的整改明确了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动认领,严格履行整改责任,逐条认真分析、逐项对照检查,研究制定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整改的具体责任和整改标准,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条条有着落,件件有成效。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督促检查,定期调度情况,对整改结果从严把关,逐一审核各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实际做到了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做到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任务件件落实。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举一反三,从思想、政策、制度机制层面找原因,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个方面的制度,真正使整改的过程变成增强纪律意识、促进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加强组织建设、促进退伍军人事务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关于退伍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组主体责任。8月6日,在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就中心组理论学习持之以恒力度不够进行了自我检讨;并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召集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抓好学习制度贯彻。对照《退伍军人事务局2021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近期党史学习教育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先后于8月24日、9月3日、9月18日、10月22日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学习了意识形态、党史学习、从严治党等,并组织并且开展了专题研讨交流。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编排学习内容,有计划推进。对照年初制定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及时进行学习内容的调整充实,分专题将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习关于退伍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主要内容做学习和研讨。二是专人负责,专项组织。专人负责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安排好学习时间,做好学习记录,整理好学习笔记、照片、学习资料等,按时上报市委宣传部。截至目前,2021年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未根据相关要求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局工作人员调整情况,印制下发了《滕州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滕退伍军人组发[2021]27号),明确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对分管科室、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落实。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明确,未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相关制度,各级各层面责任人工作责任不明晰、工作内容不明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局党组印制下发了《关于印发滕州市退伍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滕退伍军人组发[2021]28号),全面明确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各党支部工作职责,全方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管理上的水准。二是明确工作内容。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组的“主体责任”,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要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意识形态定期研判、及时报告、学习培训等制度,全面做好了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管控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定不规范”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和深刻剖析。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3月25日、8月24日,局党组先后召开了研究意识形态的专题会议并组织并且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年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达到了两次,专题学习达到了4次,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次。上半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已上报市委宣传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人员审核。与民政局殡葬部门进行协调,共享全市死亡人员信息名单,逐月进行信息比对,建立了优抚人员死亡信息台账,及时核减死亡优抚对象人员名单,调整申请拨付金额,杜绝优抚金的错发现象。二是从2021年1月起,按照枣庄市退伍军人事务局、枣庄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转发鲁退伍军人字[2020]52号文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枣退伍军人[2020]51号)要求,逐月发放了优抚资金。三是认真开展了优抚对象年审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整改发现问题。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深刻查摆问题。重点对全局近三年来各类档案资料做拉网式检查。三是修订完善了退伍军人事务局《档案管理制度》,强化了档案把关;成立了局困难帮扶科,对困难帮扶退役士兵的档案材料,建立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归档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快速组织整改。8月12日,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学习了省市退伍军人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规定;8月24日,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工作台账;9月8日召集我市培训机构召开退伍军人培训工作座谈会,传达市委巡察建议,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整改要求,组织学习《山东省退伍军人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文件,并研究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二是查缺补漏,联合人社局、教育局对两家定点培训机构落实评估检查。9月6日,联合培训机构和公司进行政校企退伍军人就业安置座谈,指导承训机构拟定军人签订培训推荐就业协议,实现“入学即入职”。联合人社、教体部门,组织并且开展对我市两家退伍军人承训机构做综合评估检查。三是对近期开展的2021年度退伍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班由市局派驻专人担任班主任进行全程跟班。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研究制定出台了《滕州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方案》。二是开展廉政风险谈话。由局党组书记对全体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各分管领导也对所分管科室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8月25日,召开全局廉政教育警示大会,有效的增强了全局党员干部权位廉政风险意识。

  整改情况:一是8月30日,召开了专题风险点排查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二是各科室对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了风险点排查,并形成了风险点报告和清单;制定下发了《滕州市退伍军人事务局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三是8月25日,召开了全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各级纪委查处的违法典型案件,达到了警醒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谈话提醒。对相关负责人同志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出台制度。10月9日,制定出台《滕州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送喜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细化了送喜报工作规范和流程。三是扎实整改。自2021年9月,我局积极与市武装部、市财政局及相关镇街协调对接,按要求在文件规定时间内将喜报送至立功受奖军人家庭。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按照《关于做好60周岁以上老兵补贴申请工作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做好60周岁老兵补助申请办理工作。二是自8月以来,继续按照“四式”服务工作法,为60周岁老兵办理补贴95人次,满意度达到了100%。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退伍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下发至各科室、部门组织学习执行,严格规范各类经费拨付工作。二是相关科室分别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层层传导压力,增强规范意识。三是对现有各项活动费用拨付不规范等问题立即整改,完善了相关手续。各项业务资金支付均拨付至对公账户,在局职工范围内大力推行了公务卡的使用。四是加大财务支出审核力度,确保各类支出规范有效。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科室对“车辆维修、更换机油过度频繁”情况作出说明。二是修订完善了退伍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1次,增强了公车管理意识。三是组织各相关单位对车辆进行了全面排查,明确了车辆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实行专人管理,规范公务车辆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退伍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含固定资产管理),将漏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补记入账。二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盘查并及时入账,形成了固定资产明细表,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依照国家、省相关通知精神和条例落实执行烈士遗属祭扫制度。二是制定了《滕州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服务工作的意见》,对烈士遗属祭扫工作予以明确。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一名财务工作人员,负责出纳岗位工作。二是修订完善了退伍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财务专员进行了专项学习,增强了财务管理意识。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财务印章和支票分别由会计和出纳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书记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深刻自我批评和原因剖析,并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二是组织召开第九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了《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增强了班子和队伍执行力。三是10月13日,主持召开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谈话会中,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压力传导。四是在对镇街2021年考核中专项列出“退役士兵党员管理、培养使用情况”项,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9月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上,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自觉。二是制订了《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10月13日,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谈话专题会议,会上局党组书记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治责任,明确领导干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更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要求领导干部要对分管科室加强经常性教育,每年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二是开展谈话。各分管领导分别对其分管科室的负责人进行了廉政教育和谈话。目前,已谈线人次。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强”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局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含“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按照会前沟通、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做出决策的程序办理。三是对党组会议记录缺失问题做全面查找原因,加强党组会议记录纪要的管理,不得出现散失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坚决改正。目前,党组会议明确由政工科负责同志专职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做好记录的保存和保密工作。(2

  )针对“党组班子对重大事项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工作尺度把握不够准,对苗头性问题缺乏预警预判”问题。整改情况:

  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针对来访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耐心认真研判,符合政策的兑现到位;不符合政策的,政治思想工作到位;有困难的,帮扶到位。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及时交办属事属地单位做好思想稳控工作,确保把信访人员吸附在当地,确保信访稳定。3、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问题。

  一是自2021年9月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将党建工作纳入了重要学习及落实内容。二是10月2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二次学习会议上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三是局党总支印制了《党建工作手册》,并组织召开了“党支部书记、支委以会代训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章程》《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2

  一是4月7日,已转发滕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二是各支部已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和“山东e支部”信息上传工作。三是召开了“党支部书记、支委以会代训专题会议”,各支部明确了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和“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党务公开”信息上传工作,并对上传办法来进行了培训。4

  一是组织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等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了《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党组书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四个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督促按程序整改。三是8月17日,各支部召开的学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各支部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并进行了记录。四是各支部已收齐本支部党员2019年、2020年度个人剖析材料,并进行了归档。(

  一是谈话提醒。局党组书记对所辖四个党支部支部书记给予谈话提醒,并对问题情况作出说明。二是规范制度。局党总支统一印制了《党建工作手册》,发放至全体党员手中。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支委以会代训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章程》《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等,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组织生活会的规范意识。三是各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支部生活会议记录。由政工科按时进行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情况和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簿》。5

  、关于“局党组对省委巡视枣庄市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针对“认领省委巡视枣庄市整改“回头看”反馈意见中三项具体问题,整改落实仍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党务工作培训,局党总支召开了“党支部书记、支委以会代训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章程》《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提高了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党支部生活记录。二是培训会上闫业萍同志检查了各支部“三会一课”情况和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簿》。并对怎么样来规范记录作了指导。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2个多月的集中整改,退伍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离市委巡察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在做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

  持续深入抓好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做维护核心的忠心拥护者、忠实信仰者、忠诚捍卫者。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进一步深入整改落实。

  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巡察反馈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抓好引导监管,工作再细化、责任再压实、措施再加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回头看”,不断深入,巩固成果;需要长期整改的,列出期限,常抓不懈、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三是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扛起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注意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着力构建整改工作的完整体系和长效机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