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印刷也要“打假”
  • 产品名称:包装印刷也要“打假”
  • 时间: 2024-04-07 13:24:13 |   作者: 特规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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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部门曾作过这样一项问卷调查:顾客购买产品时,怎么样分辩线%的顾客答复,主要是看产品包装上的商标、文字等印刷是否精巧,包装是否讲究。由此可以看出,大多数顾客区分冒充伪劣产品的办法还仅仅停留在以貌取人的阶段上。其实这样做也有必定道理,由于经历证明,大部分冒充伪劣产品包装印刷都是非常粗糙的。

  对此,现在许多制作假劣产品的不法分子认识到了。他们敏捷调整战略,不惜代价在印刷上狠下时间,妄图滥竽充数。据报载,湖北蒲圻市印刷厂、枣阳市印刷厂就曾回绝过一个阿诗玛卷烟盒付一元的生意;而合法印刷一个阿诗玛卷烟盒只需五分钱左右。可是,并不是全部印刷厂都像湖北蒲圻、枣阳印刷厂那样坚持原则,浙江一家印刷厂就公开对有、无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印刷实施双轨制明码标价,简直到了来者不拒的境地。更有甚者,单个印刷企业竟勇于印刷原出产厂家从未规划出产过的新式包装,如扁盒方形包装的红塔山、阿诗玛、红梅卷烟及极品红塔山卷烟,而原注册商标持有者云南玉溪卷烟厂从未规划出产和出售过这种包装的卷烟。这种新包装遮盖了大批顾客。

  现在,我国对商标印刷实施定点印刷办理制,即对契合有关印刷条件的企业,工商行政办理部门颁布定点印刷许可证。可是,一些印刷企业为了牟取暴利,置国家法律于不管,任意印刷冒充商标,使得冒充商标的仿真性越来越强。久而久之,受害的不只是消费的人和原商标持有企业,并且对冒充伪劣产品来说,无异于助纣为虐,加大了打假难度。

  笔者认为,要想遏止冒充商标出笼,必定要对定点印刷企业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查看,阻塞办理缝隙。对打假中查办的冒充伪劣产品,不只要追查出产者、出售者的职责,还要追查那些包装印刷者的职责,与制假、售假同罪论处。对印刷冒充商标包装企业的领导,要罚他个败尽家业,企业要罚它个破产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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